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昌县沈家屯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昌县沈家屯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 葫芦岛市水利局 以 葫芦岛市水利局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昌县沈家屯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葫水利办发[2024]13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资金90.00%,区(县)预算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 张国辉 ,项目代建机构为 无 ,招标人为建昌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1.预防保护区:修建封育围栏1472m。
2.生态修复区:新建浆砌石护岸945m、建设生态湿地3783m2、建设岸顶生态带600m、补植乔木2.7万株。
3.综合治理区:建设村庄绿化美化节点3处(包括生态透水砖、绿化及挡土墙措施),总面积2126m2,其中:李家屯节点面积346m2、莫家屯节点面积1448m2、阎杖子屯节点面积332m2;建设李家屯生态塘1处,面积1100m2;阎杖子村路两侧绿化美化总面积1232m2(包括挡土墙及绿化措施)。
2.2建设地点:建昌县杨树湾子乡李家屯村。
2.3招标范围:
1.预防保护区:修建封育围栏1472m。
2.生态修复区:新建浆砌石护岸945m、建设生态湿地3783m2、建设岸顶生态带600m、补植乔木2.7万株。
3.综合治理区:建设村庄绿化美化节点3处(包括生态透水砖、绿化及挡土墙措施),总面积2126m2,其中:李家屯节点面积346m2、莫家屯节点面积1448m2、阎杖子屯节点面积332m2;建设李家屯生态塘1处,面积1100m2;阎杖子村路两侧绿化美化总面积1232m2(包括挡土墙及绿化措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9月30日,计划工期168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2.7投标保证金: 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返聘合同及退休证) 。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员等其他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其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应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不得有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 无 。
3.4财务要求: 无 。
3.5信誉要求: 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平台)、或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的,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 按照规定格式提供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6年 03月1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月16 日 17 时 00 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03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03日 9 时 00 分。
6.4开标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应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项目。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6.6其他: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建昌县水利局 ,办公电话0429-7721678。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建昌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建昌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2楼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29-7122783
传真: /
电子邮件: jcsljb@126.com
(2)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昌县馨苑家园35号楼-1号门市
联系人: 刘禄生
电话: 0429-7939999
传真: /
电子邮件: lncy8899@163.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 刘禄生
联系方式: 0429-7939999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 024-2344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