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09月04日10:00,对位于绥中县绥中镇文化路12-9号水果恒温贮藏库4年使用权进行线上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绥中县绥中镇文化路12-9号水果恒温贮藏库4年使用权,出租部分面积740㎡,起拍价153,920.00元/4年。竞买保证金3万元。
二、以上标的整体拍卖,使用期限4年。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拍卖人均不能开具成交价款发票,拍卖人可以开具拍卖佣金发票。本次拍卖佣金为4年成交总价款的3%,由承租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直接在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未竞买成功,竞买保证金则不计息返还。
三、标的展示: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时间:2026年08月29日---2026年09月02日8:30-16:30;
电话:15350943111。
四、竞买人须在2026年09月03日12:00前(到账为准)向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如线上办理请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
五、特殊说明
1、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承租;
2、经本次招租确认的承租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3、承租期内的水、电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出现维修费用,承租人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4、新承租人竞拍成功,需与原承租人就前期装修补偿问题协商解决。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新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如产生纠纷及相关问题由新承租人自行承担解决,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5、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承租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成交价款一次性交齐。待委托人收到足额价款后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 电话:15350943111。
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