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政务中心挂告字〔2025〕 8 号)
经绥中县人民政府批准,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受绥中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起始价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25-11-1 |
绥中县沈山铁路南侧、滨河路西侧地块(原地毯厂) |
8534.48 |
工业 用地 |
≥1.0 |
≥40% |
≦15% |
50 |
423.15 |
423.15 |
|
2025-11-2 |
六股河西侧地块(原化肥厂) |
56985.75 |
住宅用地 |
≦3.0 |
≦30% |
≥30% |
70 |
9522.32 |
9522.32 |
单位:平方米、万元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地块的竞买。本次挂牌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5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5年12月2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出让土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2025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6时00分。挂牌地点: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21050110320700000345
联系人:朱爽
联系电话:18624297899
竞买报名地址: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志勇 联系电话: 1864295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