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金帝大厦人防工程租赁使用权
拍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1月30日10时至14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位于葫芦岛市葫芦岛站北广场南侧金帝大厦人防工程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
标的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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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五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租赁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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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大厦人防工程五年租赁权 |
6400 |
83.3920 |
8 |
闲置 |
一、招租要求
1、竞买人可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办理报名手续时自然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机构需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章,接受我公司的资格审核,然后登录中拍平台实名注册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2、买受人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冷链仓储及具有高腐蚀性物品存放等有污染的项目,经营项目必须提前报委托人批准。
3、买受人在使用前需负责完善人防设施基本功能(应达到相关行业标准)。使用前应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内,负责缴纳所产生的各类税费;承担租赁期内人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及管理;并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或办公,如需用于其他功能,应立足工程现状,不得破坏工程结构和防护效能,并符合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买受人对所租赁标的安装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具,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负责。
5、买受人按《租赁合同》内容交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标的接收后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6、买受人不得利用租赁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租赁期间,打扫和保持好公共环境卫生。
7、《租赁合同》终止后,买受人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并处以扣除押金。
8、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交纳成交款的汇款人和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
9、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详细了解,一经应价,即视为同意执行《竞买须知》中的所有条款,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二、展示时间
展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9日15:00
三、展示地点
葫芦岛市葫芦岛站北广场南侧金帝大厦人防工程 (看样联系人: 庞晶晶13591980678,宋华年13470623633)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9日15:00
五、竞买登记手续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具体操作见中拍平台竞买方《操作手册》;
2、缴纳拍卖保证金:标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概况列表(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葫芦岛市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4380000072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龙背山支行
(重要提示:缴纳保证金需备注竞买人姓名/公司名、手机号、开户行全称。)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9日15:00时。
六、佣金说明
按5年期总成交价3%收取服务费,由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七、标的价款支付说明
买受人与拍卖方完成成交确认后,由买受人向拍卖方支付1年期租金费用(已最后成交价除以5计算)及租赁押金10万元。此后,年租金支付金额及方式遵照委托人和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协议。
八、报名咨询人和联系方式
张先生:16539781111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葫芦岛市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