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涉五里河、女儿河兰家沟支流洪水影响评价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02-00095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涉五里河、女儿河兰家沟支流洪水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涉五里河、女儿河兰家沟支流洪水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45号二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2,100(元)
评审总得分:92.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涉五里河、女儿河兰家沟支流洪水影响评价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涉五里河、女儿河兰家沟支流洪水影响评价(C12010000防洪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涉五里河、女儿河兰家沟支流洪水影响评价
服务要求:1.1建设项目布置应符合流域和区域防洪布局及河道、蓄滞洪区管控要求,保证防洪安全。 1.2洪水影响评价包括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评价,洪水对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应针对上述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消除或减轻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3洪水影响评价应统筹建设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全生命周期,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道、蓄滞洪区特点和具体评价内容等情况,采用成熟适用的评价方法和技术路线。对河势稳定、河道行洪、湖泊容积、水库库容或对蓄滞洪区蓄洪容积、蓄滞洪功能和运用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开展数值模拟计算或河工模型试验分析。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服务标准: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涉五里河、女儿河兰家沟支流洪水影响评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晓颖、郭晶(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涉五里河、女儿河兰家沟支流洪水影响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38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
联系方式:0429-2659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山区渤海街与中央路交叉口南120米
联系方式:0429-307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佳莹
电 话:0429-30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