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31298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科技大厦B座20层
中标(成交)金额:8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7.1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要求提供专员驻场式服务,提供法官发起送达任务,电话专员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等工作,实现文书检查、电子文书签收跟踪全过程。 2.要求实现做到电子送达电话催收,最少一个电子送达实现一次电话催收的要求; 3.要求负责发送的文书进行跟踪催收,并检查签收情况等,对短信没有签收成功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催签跟踪; 4.要求专员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节假日等依据法院规定执行,服从所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5.要求专员能够熟练操作所在法院使用的集约送达工作平台系统,并负责对外提供给被送达人签收的平台、对内提供给法官获知送达结果的平台、送达管理的平台的答疑解惑; 6.要求实现通过对送达业务的了解和送达外包服务的实践,整理出符合所在法院工作流程、工作实际的送达专员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7.要求送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成功与否须经审判团队确认; ★8.要求电子送达专员电话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领取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申请书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执行通知书等; (2)通知当事人开庭谈话时间、地点及告知相关事项; (3)根据需要制作电话通知情况的工作记录。 ★9.要求专员所做的与送达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对新收案件整理、排序、登记、分类; (2)审判团队提出的其他与送达相关的辅助工作; (3)定期上报工作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拨打电话次数、电子送达数量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标准执行。 投标人需建立健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对项目服务质量的承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湘宁、赵海红、何艳芳、郭玉霞、王晓刚(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
联系方式:0429-858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湾中央商务区海晏北路紫御豪庭1幢F门市
联系方式:0429-286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亭
电 话:0429-28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