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hld202606093
二 、 项目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供应商名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沙河口区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中标(成交)金额:32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服务类
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辽宁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使用手册》和《海洋生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1409-2025)的要求,调查收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资料,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开展海籍调查,勘定用海边界,测量界址点,计算用海面积并绘制项目宗海图;完成海洋资源环境影响分析、利益相关者界定与协调分析、区划规划符合性分析、用海合理性分析等内容;采集与分析其他论证所需的数据,以及所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所需开展的工作;编制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并协助招标人完成送审、报批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海域环境现状资料收集、调查 充分收集和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自然资源、环境和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海洋功能区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基础地理信息等数据和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整编分析。 (2)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充分调查、收集项目所在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分析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概况、海洋生态概况、自然资源概况和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收集的资料包括海洋水文动力环境、海水水质环境、海洋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含渔业资源)等,资料内容及时效性等需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 (3)宗海图编绘 依据项目工程情况及占用海域情况,根据《海籍调查规范》《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必要的现场测量及宗海图编绘工作,形成项目用海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4)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在充分了解本项目工程概况、所在海域自然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告应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用海必要性分析,所在海域概况,资源环境影响分析,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生态用海建设方案以及结论与建议等。 报告需通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服务要求:(1)任务承担单位需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以及本项目和周边海域资源和环境的主要特点,明确本项目用海范围、方式、面积和类型,确定论证等级和范围。 (2)确定论证海域范围内的利益相关者情况并图示,提供工程所在海域及周边海域的海洋开发现状并图示。 (3)在海域现状调查及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基础上,论证海域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工程项目建设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应采取的保护措施和方案,对资源环境可接受程度做出结论性评价。 (4)在海域使用论证过程中需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用海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情况及协调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方式、平面布置以及面积的合理性分析内容。 (5)开展必要的现场测绘工作,依据测绘成果编制项目用海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宗海图编绘需符合《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要求。 编制并提交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技术要求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
服务时间:自甲方提供工可研等相关项目资料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最终成果。
服务标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辽宁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使用手册》和《海洋生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1409-2025)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春荣、杨旭、王敏(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兴城市滨海大道75号
联系方式:1880429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2层202-246号
联系方式:15668785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琳、丁术美、孙泽明、曹雨
电 话:15668785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