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00-01414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6-2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588,000(元)
评审总得分: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C04020000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服务范围:1号线三和超市—连山院区 7:10三和超市—7:13原奥园北门—7:15凌云集团(14路新区方向)—7:18龙港分局(红绿灯路口)—7:21青青家园—7:25奥园南门—7:28都市花园一7:30富都花园一7:31教堂(广汽丰田门口)—连山院区。2号线 紫御豪庭—龙湾院区— 连山院区 7:05紫御豪庭南门—7:08恒大御景湾(红绿灯29路站点)—7:12富达园(龙背山方向28路站点)—7:13军分区—7:14老干部局—7:15富都酒店—7:17碧海家园—7:18翠海花园—7:19葫芦岛市消防局—7:21天合医院—7:22龙湾市场—7:24市医院二部(新区)—7:28莲花站点--7:31五厂文化宫—7:33炼油厂公交站—7:36大桥—连山院区。3号线 天正市场—连山院区 7:02天正市场站点—7:05百莲花园—7:06碧桂园(国风后门)—7:07山河澜湾—7:08三和恬园—7:10国风盛璟红绿灯--7:12海月嘉园-7:13曹屯—7:14附小站点—7:16莲花馨苑—7:17安居园(绣园站点)—7:19金域华城—7:22一高中—7:24凯旋城(20路站点)—7:27连山分局(公交站点)—连山院区。4号线 欧洲城—连山院区—中医院7:05欧洲城—7:07金璟家园—7:10东伟超市—7:12巴塞罗那—7:14法院和北大营中间站点—7:30连山院区—化工院区。发车时间:早7:05发车一趟,晚16:40发车一趟。5号线 连山院区—龙湾院区 6:58连山院区—7:03五一街(王婆大虾对面)—7:06光明锅炉房—7:08光明交通岗—7:11四小路口—7:15八区星光大道(KTV)—7:18电业小区—7:26连山分局—7:30凯旋城—7:33书香家园(三和超市)—7:49华泰酒店—7:48青青家园—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发车时间:6号线 海月嘉园—中医院区 7:00海月嘉园—7:01碧桂园(国风)—7:02山河澜湾—7:08龙背山—7:10天正市场—7:20三合超市—7:24金域华城—7:25绣园小区—7:27海飞家园交通路口—7:30热电厂—化工院区。7号线 连山院区—传染病院区 7:55连山院区—8:03抚民桥—8:05巴塞罗那—8:07连山区政府35路站点—8:09欧洲城35路站点—传染病医院.
服务要求:★1.租赁大客车7辆,其中核载48人及以上大客车4辆,核载33人及以上大客车3辆,作为单位通勤车辆使用,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要求车况优良,观感良好,车内空气指标符合标准;车内GPS、行车记录仪、空调、取暖设施等设施能良好,座椅无损坏;安全锤、灭火器、事故三角牌齐备,应急逃生窗正常使用。 ★2.通勤车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按时接送员工上下班,同时确保员工乘车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3.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有效,并向甲方提供复印件。若乙方已提供的行车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证件过期,乙方须向甲方重新提供未过期的行车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复印件。 ★4.各线路通勤车由乙方配备驾驶员,车辆驾驶员应配备相应准驾资质,年龄在28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酗酒,无犯罪记录,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具备丰富处理应急事故的经验。 ★5.所租赁通勤车辆应符合国家最新要求的排放标准。 ★6.所租赁通勤车辆的相关证件应齐全、合法、有效,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购买以下车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以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座位险20万元以上)及符合营运车辆要求的其他保险险种。 ★7.在不可抗力情形下调整通勤服务时,乙方应遵循如下条款: 鉴于医疗行业对交通保障的特殊要求,如遇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需暂停通勤服务,乙方应提前主动与甲方协商,制定应急方案。在未获甲方确认前,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或临时暂停服务。双方应秉持医疗优先原则,共同制定替代保障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医护人员通勤需求,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秩序。(不可抗拒因素: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单位设定的标准严格执行服务标准,严禁迟到甩站等行为发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艳、杜艳春(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小组成员:高鹏、袁艳、杜艳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429-2613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跃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绥路一品花园南门10号楼东5门市
联系方式:0429-719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俊雅
电 话:0429-719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