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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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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81-00144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45号二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96(%) 评审总得分:83.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二期项目补充设计(城乡供水信息化) 服务要求:我方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设计专业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飞、温晓辉、刘玉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900000元*1.5%=135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18号 联系方式:0429-5816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36-6号楼G 联系方式:0429-562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东 电 话:18342394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