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4-211400-02193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投资审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41号楼五层508室
中标(成交)金额:39(%)
评审总得分: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投资审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C23030000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响应服务范围要求; (一)预算审计(对招标控制价的审计) 项目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参考品牌合理性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 (二)采购文件审计 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三)待签合同审计 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四)结算审计 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
服务要求:我公司响应001信息化类项目服务要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硬件设备类、定制软件类、信息化工程类、信息化服务类项目)的全过程的重点环节审核等工作;及采购文件★1、服务内容、★2、工作时限要求、★3、工作要求、★4、工作纪律要求、★5、保密要求、★6、项目取费标准等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我公司响应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要求;响应采购文件格式13要求,响应采购文件服务需求要求。 验收程序:《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保要求:对审核报告终身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佳美、刘敏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4号
联系方式:蒋洪、13898952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0429-3023831、302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电 话:0429-3023831、3023833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