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汉江路污水管线改造(一企一管)设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HY2021-CS014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汉江路污水管线改造(一企一管)设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06号
成交金额: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企业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北龙物流至污水处理厂沿线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途经汉江路、渤海路,全长约3400米。 服务要求:各企业外排污水收集管网采用“ 一企一管 ”设计,企业至污水厂管道采用压力流排放。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45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实、殷晓娇、李春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拟收取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泰山路88号
联系方式:赵文枫(0429-2079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
联系方式:孙工(1782409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78240969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