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防汛抗旱物资代管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F2021-CS07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防汛抗旱物资代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上坡子村高速公路东出口(原宏运希望小学院内)
成交金额:449,5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防汛抗旱物资代管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防汛抗旱物资代管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国家、省、市行业规范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艳敏、赵秀莲、周恩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拟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7,7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区龙湾街道海星路8号
联系方式:吴志策 0429-3110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东区门市
联系方式:郑女士 0429-3062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429-30622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见附件)
3.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