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DZC20200900644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305号
中标金额:1419750元(大写:壹佰肆拾壹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道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8.076KM ,是将县道葫金线进行改扩建设计,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量清单编制、交通工程、后续服务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符合合同相关约定。 服务时间:按双方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符合合同相关约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瑶、谢菲、张志武、牛桂萍、李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拟收取代理服务费18358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联系方式:0429-321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联系方式:0429-2098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洪宇
电 话:0429-209834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见附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