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实验中学(二址)办公楼和食堂更换断桥铝窗户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W2020CGCS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港区实验中学(二址)办公楼和食堂更换断桥铝窗户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第3.1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现更改为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在第九项其他补充事宜中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中需增加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
3、报名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06日更改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
更正日期:2020年8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0429-3055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C
联系方式:0429-666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电 话:0429-666171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