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南票区充电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d202609021
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南票区充电站建设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南票区充电站建设工程
2.招标单位: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虹螺岘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计划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资金额:1,232,033.22元(九龙街道:590,608.00元;虹螺岘镇:641,425.22元)
8.招标内容: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南票区充电站建设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获取方式:凡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期内携带报名材料,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 B )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南票区九龙街道
联系人:郞先生
电话:1394296107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人:牛刚
电话:1390429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