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急救中心除颤起搏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BF20260602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急救中心除颤起搏监护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5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急救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急救中心除颤起搏监护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急救中心除颤起搏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除颤起搏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产品为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 进口设备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供应商时提供)。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20 层,2008 房间
电子邮件报名请将以下材料发送到 lnbfzbyxgs@163.com)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4、特定资格要求 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 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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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急救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急救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 3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604293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20F 2008 室
联 系 人: 张恒伟、王健、关春娟
电 话: 024-23180166
电子邮件: lnbfzb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