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皂化渣外委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H26012-ZCZB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皂化渣外委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10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航锦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航锦化工厂区内皂化渣的运输服务,起运点为航锦化工厂区皂化渣渣山-航锦化工货物门-外环路-到达点为葫芦岛市龙港区双树乡兴北村一般固废填埋场(二期),往返里程约 22 公里(具体按实际公里数执行,不另增加费用),整个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等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皂化渣外委运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皂化渣外委运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符合运输资质要求。
(2)承诺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具备有效《道路运输证》和必要的车辆保险证明。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诺配备的驾驶员须具备有效驾驶证和交通局颁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应出具近 3 年(2023—2025 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交通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黑名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一)线上获取步骤:第一步:联络 投标人将公司的营业执照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liaoningzhuhui@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17604297881);第二步:申请 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回复《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完善并签章后, 将其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申请函+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重新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同附件命名);第三步:领取 代理机构收到上述邮件经检查无误后,将在邮箱中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自收到该回复邮件后,证明招标文件获取成功,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47-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47-1 号)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26012-ZCZB03
项目名称: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皂化渣外委运输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预估运输服务费为 1610 万元。
采购需求:航锦化工厂区内皂化渣的运输服务,起运点为航锦化工厂区皂化渣渣山-航锦化工货物门-外环路-到达点为葫芦岛市龙港区双树乡兴北村一般固废填埋场(二期),往返里程约 22 公里(具体按实际公里数执行,不另增加费用),整个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等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约定详见服务需求及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不落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质疑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答复时限: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审监法务部提出投诉。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 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审监法务部
联 系 人: 谢伟明
联系电话: 15668971163
通讯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审监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航锦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698950635
电子邮件:8042894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湾悦府 4 号楼 C 门市
联 系 人: 赵南
电 话: 17604297881
电子邮件: liaoningzhuhu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