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绿源污水处理厂中水管线铺设工程排污口论证、水土保持报告书等编制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票绿源污水处理厂中水管线铺设工程排污口论证、水土保持报告书等编制方案项目(项目编号:HLDDYZB-2026-0001)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葫芦岛大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09时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DYZB-2026-0001
项目名称:南票绿源污水处理厂中水管线铺设工程排污口论证、水土保持报告书等编制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9600元
最高限价:8596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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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
主要技术 服务要求 |
履约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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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南票绿源污水处理厂中水管线铺设工程排污口论证、水土保持报告书等编制方案项目 |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
编制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方案编制、入河排污口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女儿河)、排污管线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新沙河)、排污管线水土保持报告书等七个专题报告,并通过评审。 |
2026年3月1日-2027年3月1日(2026.3.30前完成入河排污口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女儿河)及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其他专题报告根据项目工作进展完成。)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1日-2027年3月1日(2026.3.30前完成入河排污口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女儿河)及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其他专题报告根据项目工作进展完成。)
履约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咨询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http://www.tzxm.gov.cn/)。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0日8时至2026年02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现场或线上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未获取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2.方式:
(1)线上购买:供应商需对(3)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连续的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535718918@qq.com),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便于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及澄清文件)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代理公司将以邮件方式下发采购文件;
(2)现场购买:在规定时间携带(3)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3)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开标活动的无需提供)及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内社保证明;4)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咨询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http://www.tzxm.gov.cn/)及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设备证明。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南票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
联系方式:郝先生13610894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大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翠里海星路18-21号(二号小区)
联系方式:郭伟15704299299
邮箱地址:535718918@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滨城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大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92 0601 0400 05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伟
电话:15704299299
葫芦岛大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