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LED电子屏幕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 辽宁省LED电子屏幕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王凯
3.联系方式:0429-3023833
4.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47-1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辽宁省LED电子屏幕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114012025000009
3.征集项目简介: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辽宁省各级采购人。2.采购内容:LED显示屏。3.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属于“工 业”。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
|
1 |
1 |
LED显示屏P1.0(室内 ) |
LED显示屏 |
70,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2 |
2 |
LED显示屏P1.25(室内) |
LED显示屏 |
40,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3 |
3 |
LED显示屏P1.6(室内) |
LED显示屏 |
25,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4 |
4 |
LED显示屏P1.9 (室内) |
LED显示屏 |
15,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5 |
5 |
LED显示屏P2.0(室内) |
LED显示屏 |
17,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6 |
6 |
LED显示屏P2.5(室内) |
LED显示屏 |
15,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7 |
7 |
LED显示屏P4.75(单 色、室内) |
LED显示屏 |
4,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8 |
8 |
LED显示屏P7.62(单 色、室内) |
LED显示屏 |
3,5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9 |
9 |
LED显示屏P10(单色 、室内) |
LED显示屏 |
3,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10 |
10 |
LED显示屏P2.5(室外) |
LED显示屏 |
30,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11 |
11 |
LED显示屏P3.0(室外) |
LED显示屏 |
20,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12 |
12 |
LED显示屏P4.0(室外) |
LED显示屏 |
15,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13 |
13 |
LED显示屏P5.0(室外) |
LED显示屏 |
13,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14 |
14 |
LED显示屏P6.0(室外) |
LED显示屏 |
10,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15 |
15 |
LED显示屏P10(室外) |
LED显示屏 |
6,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16 |
16 |
LED显示屏P10 (单色 、室外) |
LED显示屏 |
3,000.00 |
平方米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4.采购需求:
5.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6.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7.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1 |
辽宁省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2 |
辽宁省沈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3 |
辽宁省鞍山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4 |
辽宁省抚顺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5 |
辽宁省本溪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6 |
辽宁省丹东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7 |
辽宁省锦州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8 |
辽宁省营口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9 |
辽宁省阜新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10 |
辽宁省辽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11 |
辽宁省盘锦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12 |
辽宁省铁岭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13 |
辽宁省朝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14 |
辽宁省葫芦岛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15 |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8.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直接选定。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 2025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愿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请直接访问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随后跳转至框架采购系统平台。在平台的“应标管理”模块下,找到“投标(响应)管理”区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40分钟止。
征集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