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BF2025121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9 万元/年,招标人为葫芦岛市急救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维护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维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汽车维修厂具备二类(含)以上的汽车维修资质及机动车维修经 营备案表或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 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 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电子邮件领取: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 lnbfzbyxgs@163.com(电子邮箱)并电 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邮件主题“xxx 项目 ”,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
话。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 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毕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签下一年合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急救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急救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 3 号
联 系 人:杨科长
电 话:18698930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20F 2008 室
联 系 人: 张恒伟、王健、关春娟
电 话: 024-23180166
电子邮件: lnbfzb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