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护眼灯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护眼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10 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护眼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6955.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16955.00元
采购需求: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采购540盏LED格栅护眼教室灯、120盏LED护眼黑板灯(详见货物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 日8时起至2025年10月15日00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3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参加磋商会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可现场解密也可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街53号
联系方式:13804296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93-13B门市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邮箱地址:1900154792@qq.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国信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455 1201 0100 924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0429-309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