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一期临时征地(续征)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2025-041
项目名称: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一期临时征地(续征)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一期临时征地(续征)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采购需求:(1)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完成勘测定界及图件的编制;
(2)根据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成果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
(3)负责办理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一期临时征地(续征)相关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
(4)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5年08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城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项目联系人:马佳星
联系电话:1319001931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中和瑞府12-4楼C室
项目联系人: 李飞
联系电话:0429-5123678
邮箱地址:lnhj0429@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兴城银丰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94300000413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