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的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0-00009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595,400.00 元
最高限价:1,595,400.00 元
采购需求: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综合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期限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辽财采〔2022〕119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日08时00分至2024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操作手册。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按政策要求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报价及投标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加密备份文件发送邮箱(lnkllnkl@126.com)。
3、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429-6661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3727777
邮箱地址: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 0011 8294 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6-3727777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