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2023-GKCS1012-06
项目名称:龙背山雨洪调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8.5万元
采购需求:关于葫芦岛龙背山雨洪调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与投标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参与投标网站名称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地点: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腾街帝泊湾19-7E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0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 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到现场的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dh123@163.com),并致电确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0429-3114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腾街帝泊湾19-7E门市
联系方式:0429-2955066
邮箱地址:hlddh123@163.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00 7966 8070 0000 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张亮
电 话:0429-2955066
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