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乌朝屯村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X2023CS0901
项目名称:202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乌朝屯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98466.43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98466.43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或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dxzb777@163.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乌朝屯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乌朝屯村
联系方式:金恩成、1570429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25号楼(0001010)
联系方式:宁淘、15604296263
邮箱地址:lndxzb777@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东方支行
账户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账号:21050174060800000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淘
电 话:1560429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