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东戴河新区连石科技园区路新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东戴河新区连石科技园区路新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6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21-00069
项目名称:绥中县东戴河新区连石科技园区路新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服务需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连石科技园区路新建工程(监理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注:投标时的项目总监必须与中标后实际现场的项目总监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 2023年6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3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须将“确认单”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未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仅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本项目为电子标,各潜在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ftztb_2019@163.com),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同时以上所有材料打印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顺丰快递)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费自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地址: 绥中县滨港路2号
联系方式:0429-669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海路5-5号楼B
联系方式:0429-6668810
邮箱地址:hldftztb_2019@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74 0308 0000 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429-6668810、1328429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