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21-00092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288483.48元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851656.54元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1 |
绥中县小庄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一分区 |
1165582.56 |
2 |
绥中县小庄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二分区 |
42625.52 |
3 |
绥中县小庄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三分区 |
27360.32 |
4 |
绥中县小庄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四分区 |
183640.61 |
5 |
绥中县李家堡乡红鑫采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区 |
172896.36 |
6 |
绥中县李家堡乡闫家岭、上荆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一区 |
228182.76 |
7 |
绥中县李家堡乡闫家岭、上荆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二区 |
80535.31 |
8 |
绥中县李家堡乡闫家岭、上荆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三区 |
108717.63 |
9 |
绥中县沙河镇姜家沟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一区 |
120742.46 |
10 |
绥中县沙河镇姜家沟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二区 |
280738.51 |
11 |
绥中县大台山镇西大山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区 |
178299.38 |
12 |
绥中县高岭镇秃老婆顶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一区 |
182390.02 |
13 |
绥中县高岭镇秃老婆顶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二区 |
79945.1 |
采购需求:对葫芦岛市绥中县13个治理分区进行治理恢复,治理面积494.32亩,治理恢复方向为恢复耕地面积130.75亩,恢复林地面积253.61亩、恢复果园11.98亩、恢复草地11.98亩,对治理区进行清运回填、危岩清理、边坡修整、场地平整、土地翻耕、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压实、圈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具体日期签订合同时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注: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5月30日至 2023 年6月5 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 ,下午 13:3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6月15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6月15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0429-235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5路36号
联系方式: 0429-2222167
邮箱地址: lnzzgs2019@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647994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久斌
电 话: 15040993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