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2022年车辆租用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2022年车辆租用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090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2022年车辆租用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最高限价:B级自动挡轿车170.00元/天,7座B级自动挡商务车210.00元/天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01 |
市局本级车辆租用服务 |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服务周期一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在履约过程中按照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每半年(6个月)付结算一次。 ★3、主要技术参数 轿车要求:数量:6台,车龄:≤3年,公里数:≤5万公里,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5-10万)、车损险,座位:5座,B级自动档,新车裸车价:≥18万,车辆内部设施制动系统、机油、冷却液、玻璃水等设施良好,驾驶警示系统、座椅安全带、车用灭火器、车内空调设施齐全有效,车身外部完好无损。车辆需为供应商自有车辆。 商务车要求:数量:4台,车龄:≤3年,公里数:≤5万公里,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5-10万)、车损险,座位:7座,B级自动档,新车裸车价:≥25万,车辆内部设施制动系统、机油、冷却液、玻璃水等设施良好,驾驶警示系统、座椅安全带、车用灭火器、车内空调设施齐全有效,车身外部完好无损。车辆需为供应商自有车辆。 ★4、服务内容: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日内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采购人在租用车辆期间内,建立应急救援制度,保证最短时间内救援车辆到达。采购人在执行任务时,如发生交通事故,成交供应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一切修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产生故障,无法继续执行任务,成交供应商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同级别或同型号车辆到达现场进行替换。成交供应商车辆在执行采购人任务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正在执行任务的车辆召回或进行替换;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有过重大事故的车辆。在履约过程中按照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5、履约管理: 车辆租赁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形,采购人可视为违约,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1)提供的车辆保险等手续不齐全的。 (2)发现乙方提供车辆为其它企业或个人挂靠车辆的。 (3)财务结算弄虚作假的。 (4)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或人身伤害的。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吴小书(0429-3170249、15909897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0429-2993388
邮箱地址:lndxxmgl@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双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74043600000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沙
电 话:0429-299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