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4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81-00057
项目名称:兴城市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合同额估算为10400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度为准。
采购需求:配送内容包含:蔬菜类、水果类、奶制品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调类及日杂类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按甲方实际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副食品生产或批发销售或配送企业,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七楼
六、开启
时间:2023年 4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七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guanqiao666888@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致电17824788111进行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发送以下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8、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城市公安局
地址: 兴城市临河大街36号
联系方式: 13942976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西二街72-9号楼E
联系方式: 赵心宇、1782478811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龙程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01380966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心宇
电 话: 1782478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