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H2022CGCS017
项目名称:
01包: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工程材料检测
02包: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03包: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工程外管网施工图设计
04包: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1包:528000元,02包:150000元,03包:135000元,04包:《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辽价发【2013】005号)第九条*80%。
最高限价:01包:528000元,02包:150000元,03包:135000元,04包:《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辽价发【2013】005号)第九条*80%。
采购需求:
01包: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工程材料检测。
02包: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新建钢结构厂房十栋,建筑面积23048.12平方米。
03包:外管网施工图设计,面积为24180平方米;竖向施工图设计,面积为24180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施工图设计。
04包:兴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合同履行期限:01包:以签订合同为准。02包:合同签订后182日历天。03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04包: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本项目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02包供应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证书。
03包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04包: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同步确认并将回执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lnyh666888@163.com。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75号
联系方式:0429-532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兴城市首山湖D门市
联系方式: 0429-5330606
邮箱地址:lnyh666888@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
账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5788 0100 0012 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萱婷
电 话: 18642987695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