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81-00008
项目名称:兴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00,0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0.00
采购需求:(一)社会救助:各类社会救助经办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信息管理、咨询评估、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入户调查--对现有及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入户率达到100%;(社会救助人数19026人);家计调查--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收入核算;(社会救助人数19026人);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对社会救助对象实施动态调整;(社会救助人数19026人);网络版管理--动态管理后对网络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社会救助人数19026人);档案管理--按要求填写社会救助对象纸质档案;(社会救助人数19026人);辅助性事项--社会救助经办职责的辅助性工作。(辅助性工作人数9950人);其它事项--采购人交办的社会救助相关任务事项。(二)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拟签订意向期合同为三年。其中合同按照年度进行签订(第一年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第一年签订时限按照日历天签订;续签合同期限按年限执行),项目单位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具体合同执行金额及执行合同期限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响应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响应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二)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一)(二)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因供应商原因,无法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民政局
地 址: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429-581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46-1H
联系方式:0429-2199898
邮箱地址:ZKGSHLD@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账号:289582469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洲
电 话:0429-219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