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中心办公楼租赁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中心办公楼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F2021-ZCGK09
项目名称:绥中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中心办公楼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最高限价:2,850,000.00元
采购需求:绥中县城内办公用房租赁,面积须在2000平方米-2500平方米之间,办公楼须具备一个办公接待大厅,以及正常开展工作的各项使用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租房屋有效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规划用途需为办公或商业;承租的房屋需为多层,总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2500平方米之间;承租的房屋不能有其它的债权、债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各供应商需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
2、获取采购需在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内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承租房屋有效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5.报名信息确认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打印)。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形成连续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fxmzx@163.com),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主题命名为:绥中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中心办公楼租赁项目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绥中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绥中县文化路圣地雅阁小区
联系电话:18342919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东区门市
联系方式:0429-3062266
邮箱地址:lnhfxmzx@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7412080000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
电 话:0429-3062266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