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JS2021GK01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
01包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02包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段名称 |
包段需求 |
备注 |
01 |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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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物业维修服务采购 |
物业维修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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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院方没有提出质疑下一年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03日至 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26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东五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请报名供应商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发送邮箱,合格后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送至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人需提供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期保险证明;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非本地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需提供领取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格证明。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英塔路2号
联系方式:0429-253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联系方式:0429-2098341
邮箱地址:hldxyjs888@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0 1740 1080 5250 4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0429-209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