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供热运营PPP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供热运营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JHLD2021CG002
项目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供热运营PPP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3202.4357万元
最高限价:
1、年平均运营成本≤3,396.34 万元(权重50%)
2、可用性付费利润率≤6.6%(权重30%)
3、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6.6%(权重10%)
4、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23,202.4357万元(权重10%)
(投标报价1、2、3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低于限价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按投标报价的要求填报的基础上最终以投标报价结果为准,但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仍按原总投资测算。)
采购需求:
1、项目授权主体: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咨询服务机构:大连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3202.4357万元
5、项目运作方式:采用“TOT”模式运作
6、项目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20年
7、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供热运营PPP项目”的运营。运营内容为本项目热源厂及换热站的日常运作、供热服务、配套设施及管网维护。存量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表。
表1-1 本项目存量资产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明细内容 |
1 |
房屋建筑物 |
房屋建筑物共计25项,主要有锅炉房、综合楼、仓库、办公楼。 |
2 |
构筑物 |
热源厂及换热站构筑物共计28项,主要有烟囱、烟道、蓄水池、沉淀池、围墙、输煤廊、深井等。 |
3 |
管道沟槽 |
管道沟槽共计50项,包括热源厂院内管网、热源厂至各换热站的一级管供热管线、十七个换热站至小区二级管网、船厂移交的管网。 |
4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共计452项,主要有DHW58-1.6/130/70-AI锅炉及辅机二套、除尘设备、脱硫脱硝设备、换热站设备等。 |
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共2项。 A位于龙港区探海路与滨海公路交叉口东侧,用途为公共设施,类型为划拨,宗地面积41,477.3平方米。 B位于龙港区望海寺(换热站),用途为工业用地,类型为出让用地,宗地面积43,341.1平方米。 |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只允许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的社会资本方的数量。
(3)经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者其参股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按报名先后顺序,以先报名申请人为有效申请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9日至 2021年8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免费)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刘股长 0429-3055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对面南山佳园5-5B门市
联系方式:0429-3181115
邮箱地址:liaoningjinjianhld@163.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 1404 0010 5908 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楠
电 话:0429-3181115 13898983454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