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7月 28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021-ZCGK0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采购需求:食蔬菜、豆制品类;猪、牛、羊等禽类;禽蛋及奶类;海产品类;米、面、油、杂粮类;水果、饮用水等快消类;调料、干菜、咸菜类供应与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7月6 日至 2021 年7 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采购文件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合格供应商(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以非现场方式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2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失信记录的证明(提供“信用中国”中的相关资料网上截图);(6)“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供应商须将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形成连续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fxmzx@163.com),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联系人:刘恒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联系方式:0429-3116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东区门市
联系方式:0429-3062266
邮箱地址:lnhfxm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232 5106 9008 6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429-3062266
日期: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