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工业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西工业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H21-211400-00012
项目名称:锦西工业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采购
预算金额:1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元
采购需求:锦西工业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 ;葫芦岛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zwzb01@126.com ),并致电确认。必须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西工业学校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
电 话:0429-2987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C
联系方式:0429-6661717
邮箱地址:lnzwzb01@126.com.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11765138000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电 话:0429-66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