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机构: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编号:LNHY2021-GZ024
项目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713.26万元
采购需求:
1.股权结构: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结合葫芦岛市财政承受能力,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49%:51%。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存量+改扩建项目,存量部分为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权转让,改扩建部分为北港工业区地下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改扩建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存量项目运营期20年,改扩建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若项目提前或延后竣工,运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合作期仍保持20年不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申请人或分别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作为独立申请人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者其参股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 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6月16日16点00分前。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yzb@163.com),并致电确认。
十三、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泰山路88号
联系方式:赵文枫(0429-2079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17824096999)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1782409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