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废弃砂坑生态治理修复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废弃砂坑生态治理修复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HY2021-CS017)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1-CS017
项目名称:绥中县废弃砂坑生态治理修复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 施工设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采购需求:绥中县废弃砂坑生态治理修复施工设计服务。项目修复治理总面积215.89hm2,约合3238.35亩。建设内容包括采坑回填整治工程、河岸整治工程、客土覆绿工程、农田修复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宣传展示工程等。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2
包组名称:工程造价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0.00元
采购需求:绥中县废弃砂坑生态治理修复工程造价编制服务。项目修复治理总面积215.89hm2,约合3238.35亩。建设内容包括采坑回填整治工程、河岸整治工程、客土覆绿工程、农田修复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宣传展示工程等。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3
包组名称:环境影响评价(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00元
采购需求:绥中县废弃砂坑生态治理修复环境影响评价(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修复治理总面积215.89hm2,约合3238.35亩。建设内容包括采坑回填整治工程、河岸整治工程、客土覆绿工程、农田修复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宣传展示工程等。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工程结束后3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4
包组名称: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采购需求:绥中县废弃砂坑生态治理修复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每个地块占地范围内设置1个表层土样监测点位,共设置24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图要求画在卫星图上,附监测点位监测照片,记录各监测点位的经纬坐标。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包:供应商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或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资质。
02包: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04包:供应商需具有CMA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5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yzb@163.com),并致电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系方式:张磊(1389898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工(17824096999)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7824096999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