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ld202104007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28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80000.00元
hld202104007-1包:法律顾问服务1
服务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事务保障中心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00元
hld202104007-2包:法律顾问服务2
服务对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务服务中心、新能源和创新产业发展中心、军民融合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教育体育事务服务中心、信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00元
hld202104007-3包:法律顾问服务3
服务对象: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00元
hld202104007-4包:法律顾问服务4
服务对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00元
hld202104007-5包:法律顾问服务5
服务对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市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00元
hld202104007-6包:法律顾问服务6
服务对象: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行队、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00元
hld202104007-7包:法律顾问服务7
服务对象:市财政局、 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市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中心、市金融发展局、市审计局、市审计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00元
hld202104007-8包:法律顾问服务8
服务对象:市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公安局、公安事务保障中心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标的律师事务所应组建5人以上(含5人)法律顾问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1、市政府法律顾问。
(1)在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方面的资深律师(律师执业年限和社会知名度)。
(2)符合《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17】63号)确定的条件。
(3)由于政府的事务特殊性,要求法律顾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服务单位,保证随叫随到,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到达服务单位的车程时间证明)。
(4)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政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顾问律师由中标的律所主任指定,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符合《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17】63号)确定的条件。
(2)热心于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3)熟悉行政、民商事法律业务,在法学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和办案实践经验
(4)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调查核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要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服务团队中的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 0429-3023831、3023833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司法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5号
联系方式: 毕玉格 0429-3129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3023831、3023833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 20005675079000039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勇
电 话: 0429-3023831、302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