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葫芦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葫芦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Y2021-GZ01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1-GZ011
项目名称:2021年葫芦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A
预算金额:人民币517,714.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17,714.00元
采购需求:投标人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B
预算金额:人民币504,152.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4,152.00元
采购需求:投标人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C
预算金额:人民币504,771.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4,771.00元
采购需求:投标人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4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D
预算金额:人民币506,763.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6,763.00元
采购需求:投标人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yzb@163.com),并致电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7号
联系方式:杜鑫(0429-96315-3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17824096999)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17824096999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