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调整绥中县城郊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202012010
项目名称:绥中县自然资源局调整绥中县城郊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最高限价:1680000.00 元
01包采购需求: 编制绥中县城郊乡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并配合上级部门对成果进行提交、审查、评审,直至形成最终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土地规划业务乙级或乙级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7 日至 2020 年12 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31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网址: http://www.hldggzyjyzx.com.cn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 0429-3254002、0429-3254004。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荣士朋
地址: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13897800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0429-3254015、0429-3254005
邮箱地址:1550093052@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
账户名称: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21050110320700000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嘉钰
电 话:0429-3254015、0429-325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