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 9点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B-2020-121
项目名称: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395440.07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395440.07元。
采购需求:厂区混凝土路面工程、厂区围墙、水池及分拣台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 年 12月8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23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 12月 23 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qhzb3546777@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绥中县
联系方式:6130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鑫阳家园小区S02#2层6门
联系方式:0429-3546777
邮箱地址:qhzb3546777@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股河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1192078200000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海燕
电 话: 0429-3546777
葫芦岛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