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乡村振兴项目(板石沟村大枣深加工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乡村振兴项目(板石沟村大枣深加工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8日9:30
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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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W2020CGCS0 56
项目名称: 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乡村振兴项目(板石沟村大枣深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 一包:190000.00元
二包:180000.00元
最高限价: 一包:190000.00元
二包:180000.00元
采购需求:一包:大枣烘干设备
二包: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13日至 2020
年 11
月 19日,
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线上下载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月
8日
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0
年 12月
8日
9点
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
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葫芦岛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确认单。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819559343@qq
.com
),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蚬镇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 南票区虹螺蚬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429-420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
联系方式:0429-6661717
邮箱地址:819559343 @qq.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11765138000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电 话:0429-66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