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线施划、工作房、二踢脚及钛雷弹、车场智能消防报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道路标线施划、工作房、二踢脚及钛雷弹、车场智能消防报警设备采购项目(2020-JC-NSCZ/YFF-1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0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C-NSCZ/YFF-1004
项目名称:道路标线施划、工作房、二踢脚及钛雷弹、车场智能消防报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包)人民币180512.82元
(二包)人民币130000.00元
(三包)人民币193000.00元
(四包)人民币197620.00元
最高限价:(一包)人民币180512.82元
(二包)人民币130000.00元
(三包)人民币193000.00元
(四包)人民币197620.00元
采购需求:(一)第一包:道路标线施划物资采购
营区主干道、环场道、穿场道,一、二号军用公路等道路交通标线及人行横道、三角岛、箭头等施划所需物资,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第二包:工作房采购
集装箱体工作房4个,2个一组(南北各一组),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第三包:二踢脚及钛雷弹采购
人工点火式驱鸟二踢脚20000发;电子点火式驱鸟二踢脚18000发;人工点火式驱鸟钛雷弹3000枚;电子点火式驱鸟钛雷弹10000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第四包:车场智能消防报警设备采购
采购安消联动摄像机、无线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备及相关辅材,在4个车场布设智能消防报警系统(含安装调试),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包)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货完毕。
(二包)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完毕。
(三包)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供货。
(四包)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标包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磋商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
(二包):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标包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磋商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
(三包)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标包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磋商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
(四包)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标包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磋商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月 15 日至2020 年 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0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文件时候需提供: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法人无法参加,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某部队
联系方式:15653324594、关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马小街21-2号楼M门市
联系方式:0429-3106633、王伟男
邮箱地址:hldhbztb@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715023009200015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男
电 话:0429-3106633
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