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自来水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PPP项目 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昌县自来水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通过 电子邮件形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3日 09点3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HJZB20200805
项目名称: 建昌县自来水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PPP项目
预算金额:居民综合水价为3.90元/吨
最高限价(如有):居民综合水价为3.90元/吨
采购需求:
1.项目授权主体:建昌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4.存量资产范围:本项目现有日供水能力1.76万吨的净水厂一座,配有新进的制水设备及水质检测设备。日供水能力3万吨的净水厂一座,已建设完成,即将投入使用。拥有的房屋建筑物24幢,建筑面积合计为10866.25平方米;构筑物15项;机器设备424台;电子设备117 台;车辆1辆;自来水地下管网97项,总长度74062米;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合计为35118平方米。
5.服务需求:建昌县人民政府授权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指定建昌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参股项目公司。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完成后,由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获得本项目所有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按照移交要求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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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20年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
注:未参加或者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08:30 分 至 12:00 分 ,下午 13:00 分 至 16:3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通过资格预审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项目实施机构发出的投标邀请书。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发到954978974@q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建昌县朝阳路一段101号
联系方式: 冷冰0429-771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
联系方式: 024-23180489-0
邮箱地址: 954978974@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宾华、蒋衍、任洪建
电 话: 024-23180489-0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