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9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ZB-202001-37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包号划分:本次项目共分2个包号
01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336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3600元
02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359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59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食用农产品抽检 |
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等食用农产品抽检 |
260批次 |
02 |
食品抽检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等食品抽检 |
125批次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检验检测范围满足本次项目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0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 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1050353437@qq.com),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检验检测范围满足本次项目需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13909897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街锦绣花园小区1-2层2号
联系方式:0429-2662688
邮箱地址:1050353437@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910101040014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思博
电 话:0429-266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