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三二〇转播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筑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ZC20200700410
项目名称:葫芦岛三二〇转播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筑部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1,483,403.22元
采购需求:葫芦岛三二〇转播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筑部分)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90个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
方式:电子版邮件发送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受疫情影响,获取本工程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以邮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6)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注:供应商应确充分考虑邮寄路程及时间,确保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收到以上材料。
注: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工程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传媒集团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9-甲
联系方式:李 刚 0429-2629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
联系方式:毕作寅 0429-3151616
邮箱地址:hldtongda@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0645631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作寅
电 话:0429-315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