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葫芦岛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和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项目编号: QCZB-2020-00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葫芦岛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和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 |
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技术支撑。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3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3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且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甲级资质。
(2)供应商要具有多名相关专业的中高级技术人员,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运用相关技术规范;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以上职称;
(4)供应商应有数量相当的高、中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相应工作的技术服务;对所提供技术服务的数据和结论负责,对所属人在技术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安全负责。
报名截止 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23日8:30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盛达街与永达路交叉口(可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执业资格)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公告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7)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截图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qc12356789@126.com, 发送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 。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7月9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
项目联系人:周国民
联系电话:0429-3113237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盛达街与永达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429-3158818
邮箱地址:qc123567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