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沙河(南票主城区段)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监理的采购公告
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新沙河(南票主城区段)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编号:ZCZJZXTP-20200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新沙河(南票主城区段)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监理 |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
否 |
河道生态疏浚、河道防渗、改造滚水坝、拆除滚水坝、新建钢坝闸、维修翻板闸、维修改造大桥、新建两侧岸线生态缓冲带、广场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22日 8:30 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郑女士 咨询电话:0429-3705881)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授权代表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8.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加盖公章,形成连续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zczgcgl@163.com),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6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1号
项目联系人:李冶 联系电话:0429-4199665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k
项目联系人:张金凤 联系电话:0429-3705881
传真:0429-3705881 邮箱地址:zczgcgl@163.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1010120190012515
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