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新冠PCR实验室
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新冠PCR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HLD2020-TP00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PCR实验室设备 |
1项 |
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16,4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716,4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1、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2、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时起至2020年6月18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6月19日北京时间11: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8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
项目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15566770177
采购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
项目联系人: 金聪 联系电话:18342394422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792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附件.pdf